關於嚴禁感恩社佃業混丈勒索碑

嚴禁感恩社佃業混丈勒索碑

此碑立於清乾隆43年(1778年),為臺灣府北路理番同知所立的官方告示碑。當時清水地區正值漢人大量移墾時期,漢人與當地原住民牛罵社之間因土地開發產生複雜的族群關係與利益糾纏。在「感恩社」這個由原住民土地開發而成的區域,出現了「番業戶」(管理原住民土地的漢人中介)藉故丈量土地向佃民勒索,以及佃農短少繳納「番租」(應給原住民的租金)等問題。

此碑以花崗岩製作,尺寸約178公分高、74公分寬,採用陰刻碑碣形制。碑文字跡清晰,刻工精細,充分展現清代官方碑刻的莊重風格。花崗岩材質堅硬耐久,能有效抵抗自然風化,使得碑文在經歷兩百多年後仍能清楚辨讀。

參觀資訊

●開放時間:每日上午4:00至下午11:00

●地址:紫雲巖觀音廟後花園/臺中市清水區大街路206號

●文化資產類別:一般古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圖書、報刊

●創建年代:清乾隆43年(1778年)

●公告日期:2014年8月28日

●圖片提供:清水散步 吳長錕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官網